为加快推进国务院人居环境大检查反馈问题、省环委办交办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和合肥市专项排查发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合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从4月7日开始到21日结束,合肥市开展为期半个月时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这次专项行动检查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市等四县一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3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37个、农村中心村生活污水设施806个、美丽乡村生活污水设施600个。
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对各地正常运行和已完成整改的省交办、市排查问题设施进行全覆盖核查,判定是否达到正常运行条件,是否符合整改要求。对正常运行的和满足整改要求的设施纳入正常环境监管,对不能正常运行和满足整改要求的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对各地尚未完成整改的省交办、市排查问题设施进行现场督导,对其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对全市现有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污水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规范档案资料,指导下一阶段环境管理工作。??
专项行动内容包括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已完成整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检查设施基本信息、运行情况、收集系统情况、运维情况;未完成整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检查设施基本信息、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并提出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中心村污水处理情况:重点了解各中心村污水处理方式、处理率、人口信息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第三方运维机构未能认真履行运维职责,导致设施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尾水超标排放的,移交辖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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